嘉兴市建立行业协会(商会)工作评价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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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5月19日
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
为加快推进我市行业协会(商会)又好又快发展,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建立嘉兴市行业协会(商会)工作评价体系,4月30日,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《关于建立嘉兴市行业协会(商会)工作评价体系的意见(试行)》转发了通知。
由市发改委、市经贸委、市民政局、市工商联组成评价小组。对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一年以上的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,从组织机构、制度建设、平台建设、履行职能、工作创新等方面制订工作评价细则,采用百分制评价,并对工作成绩突出及在创新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行业协会(商会)予以适当加分;评价结果作为政策扶持、奖励的依据;年终根据评价结果,分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、工作促进奖若干名等奖额。奖励资金来源为市各专项发展资金。
来源:
嘉兴市民间组织管理局
作者:
编辑:
何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