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准予浙江何任中医基金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mjzz.zjmz.gov.cn 2007年12月07日 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
浙民民复〔2007〕55号
浙江何任中医基金会:
你会关于《浙江何任中医基金会注销登记的申请书》及有关材料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经审核,准予浙江何任中医基金会注销登记。善后事宜由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具体指导。
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
来源: 作者: 编辑: 何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