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05年度未公布信息的基金会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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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2月11日
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
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00号)和民政部《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以下28家基金会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后,未将《基金会年检报告书》(摘要)在我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布,现予以公告。
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教育基金会
宁波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
衢州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
杭州市余杭区老年基金会
浙江省青少年英才奖励基金会
富阳市人民教育基金会
杭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
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
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
浙江省科技发展“金桥工程”基金会
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
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教育基金会
杭州市萧山区老年基金会
浙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
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教育基金会
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
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
杭州市萧山区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
浙江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基金会
湖州市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
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
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教育基金会
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
杭州市陈伯滔体育发展基金会
浙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浙江小百花越剧基金会
杭州市孤儿基金会
温州市永乐医药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
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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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