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处罚的公告(第2号)
mjzz.zjmz.gov.cn
2006年09月11日
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
下列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因未按规定接受2003年度、2004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,违反了国务院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根据国务院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,我厅已依法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,现公告如下:
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
浙江诚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浙民证字第060019号
浙江龙门艺术培训中心 浙民证字第060014号
浙江保安技术学校 浙民证字第060003号
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电视艺术分校 浙民证字第010005号
二OO五年十一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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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