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处罚的公告(第1号)
mjzz.zjmz.gov.cn
2006年09月11日
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
下列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因未按规定接受2003年度、2002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,违反了国务院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根据国务院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,我厅已依法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,现公告如下:
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
浙江伟星职业培训学校 浙民证字第060002号
浙江世纪职业培训学校 浙民证字第060006号
浙江省乡镇企业质量管理咨询中心 浙民证字第110001号
二OO四年二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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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燕